怀远县启动实施退出村医养老补助工作

2015/11/16 9:35:50来源:怀远县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落实村医到龄退出机制,稳定村医队伍,11月11日,怀远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到龄退出村医养老补助工作会议,会议在县行政会议中心举行,各乡镇(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乡镇卫生院院长和分管院长、各村(居)委会主任和卫生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人大潘成朗副主任、县政府陈春霞副县长、县政协王传春副主席等领导到会。 


    会议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常问之主持,会上,县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宋长志宣读了《怀远县退出村医身份和工作年限认定及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办法》,并就有关工作进行了解读;陈春霞副县长就村医到龄退出及生活补助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各乡镇各单位要立即启动,成立认定工作小组,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强化宣传、把握政策。参加这项工作的所有人员要认真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发动到位,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严格把关,符合条件人员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杜绝上报。同时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确保社会和村医队伍稳定。三是遵照程序、相互配合。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时间节点,关键环节和细节,确保这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准确无误的完成。四是落实措施,稳步实施。根据既往经验,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要成熟一批、审查一批、公示一批、发放一批,实行建档立卷、动态管理,确保通过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均能享受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教育疏导工作。 


    陈春霞副县长指出,到龄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是党和政府对长期工作在农村一线村医的关怀,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如果把握不好,容易引起信访和社会不稳定,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为促进全县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