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意见》为村医吃上“定心丸”,村医的未来可期待!

2015/11/6 11:07:36来源:中国社区医师

    今年年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要让乡村医生这个职业真正有吸引力”“让有能力的乡村医生乐意留在乡村”,这让全国130万乡村医生为之欣喜、振奋。当沉浸在这种喜悦中还未平静下来时,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解决乡村医生发展难题。


   如果说李克强总理的关注是对乡村医生的最大鼓舞与安慰,那此次《意见》的出台无疑是给乡村医生吃了一颗“定心丸”,让他们不再为自己的前途感到迷茫、彷徨。


村医最盼解决“钱”的问题


   看完这份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文件,大多数乡村医生由衷地感到高兴。“此次《意见》的出台,让我感到很踏实,并不再为身份、前途和养老感到彷徨,能更加安心地为村民服务了。”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乡村医生陈江说。


   山西省大同市的一名乡村医生在认真阅读《意见》并和同行们讨论后表示,此次《意见》以国务院文件下发,表明国家对乡村医生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在欣喜之余,乡村医生们也坦然说出了最希望解决的问题。安徽省宿松县孚玉镇大河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刘立红表示,近年来,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和基本药物补偿不到位,使靠药品收入为主的乡村医生的收入大大下降,有的甚至因难以维持生计而转行,人才流失严重。


   “作为乡村医生队伍的一员,我深知乡村医生的所思、所想、所需,年轻的考虑事业发展、医疗风险,年老的忧虑后继无人和养老。但我觉得乡村医生面临的所有问题中,待遇是最重要的。如果乡村医生待遇能够提高到足以吸引人,能够满足乡村医生一家所需,那年轻的乡村医生就可以安心,年老的乡村医生也可以无忧,后继无人的窘况完全可以避免。”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宫前乡韩川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马云飞说。


   “《意见》中关于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举措描述得很详尽,通过购买服务确保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在2015年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在落实资金投入中,《意见》也要求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这对于乡村医生来说是实实在在的提高待遇之举,并不是空洞的口号。”马云飞分析说。


   涉及钱的,除了待遇,让乡村医生苦恼的还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罚款。据刘立红反映,乡村医生经常受到一些部门“巧立名目”的收费和罚款,令他们苦不堪言,让收入本来就不高的乡村医生雪上加霜,却申诉无门。


   “执业风险也是乡村医生们热议的话题,在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环境下,一些乡村医生往往因为一场医疗事故而倾家荡产,让乡村医生能够安心工作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四川省乡村医生吴敏说。


   让人欣慰的是,《意见》对开展督导检查也提出了要求,并明确指出,“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此规定进一步捍卫了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专家学者各抒己见


   《意见》从人才培养、教育培训、收入待遇、养老保障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措施,以进一步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全面提升村级医疗机构卫生服务水平。


   “从《意见》中可以看出,培养乡村医生的目标是要将一边种田、一边看病的‘赤脚医生’逐步向专业化和规范化转变。”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廖新波在其博客中写道。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表示,《意见》对乡村医生有了“量”和“质”的要求,但主管部门又从我国国情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出发,对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以及补偿、养老、培养政策进行了规定,以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这对巩固农村卫生服务网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胡善联总结。


   “之前国家也出台过类似文件,但此次《意见》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江苏省大丰市卫生局预防保健科科长杨维平如此评价。《意见》既强调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如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又有新的举措,如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落实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等。


   “事实上,《意见》中提到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江苏省大丰市从2009年便已开始实施,其每年都制订培养计划,从区域内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择优录取部分学生参加医学院校组织的培养,取得大专学历后直接分配到村卫生室工作,为乡村医生队伍补充了人才。”杨维平说。


   “广东省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性的医生转岗培训与学历教育的路子是值得推广的。比如珠江教育基金出资在梅州市、清远市聘请老师,按照国家与省级标准对乡村医生进行转岗培训,对卫生院具有大专学历的医生进行学历教育。我非常希望通过珠江教育基金会的‘扶贫’模式,鼓励更多的社会慈善基金参与到乡村医生的培训计划中来。”廖新波介绍说。


   “文件中也有令人费解、界限不清的地方,如在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中提到的‘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如何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体现乡村医生的劳务价值?什么是个性化的健康服务?这些都没有详细的规定,卫生计生委的解读中也没有提及。因此,这些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胡善联分析说,对现有的政策,因各地经济发展不同,在制定、落实具体的措施时应该因地制宜,绝对不能“一刀切”。


   多位专家表示,其实我国部分地区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中已经探索出颇具成熟的经验,各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性地借鉴。


落实政策是发展所需


   《意见》从宏观层面明确了乡村医生职责、职业发展保障、乡村卫生室建设等,具有很大的引领作用,为地方开展好乡村医生工作提供了风向标。《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切实解决百姓需求,明确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方向和职责。好政策,重在落实。在采访中,记者听到每一位采访者在最后都表达了让政策真正落地实施的期盼。


   “我们希望看到的不仅仅是文件上的‘欣喜’,更期待政策的具体落实和实施。此前,针对乡村医生存在的很多问题,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政策都有了,就是没有真正落实,真心希望国家这次制定的政策措施能尽快落实。”多位乡村医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心声。


   “《意见》的要求已经很全面了,诸如乡村医生养老、医保以及医疗责任险的保障,这些都需要各级地方政府一一落实,这样才能保证乡村医生逐步向规范化、专业化转变。”廖新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