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输液猝死”,基层医生易蒙不白之冤!

2022/6/9 10:24:21来源:红杏e生作者:钱展礽

“医生,我感冒了,快给我输液吧,好得快些。”很多居民感冒了或身体有炎症时就喜欢打点滴,他们认为打点滴药效快,不会耽误事。


而基层医生却常常因为患者输液惹上麻烦,最为可怕的便是输液猝死。


1

猝死发生随时可能


喜欢看足球的朋友对喀麦隆球星马克-维维安.福的猝死一幕应该深有印象。2003年6月26日,喀麦隆与哥伦比亚的一场洲际国家杯比赛中,比赛至72分钟时,喀麦隆球星马克-维维安.福在球场上正常跑动过程中,未与任何球员有接触的情况下,突然倒地,不省人事,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其死因便是突发心脏病,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源性猝死。


猝死,并非只有病人容易发生,而是任何人都可能发生。世界卫生组织对猝死的定义是,“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  猝死原因大概就是两种,一种是心源性猝死,大约占75%左右;一种是非心源性猝死,大约占25%左右。其中,非心源性猝死主要包括肺梗死、脑出血、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等。


也就是说,健康人群也有猝死可能。患者输液过程中发生猝死,如果不是医疗行为或药物导致的,并不属于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但在当前的医疗环境下,尤其是基层医生在为病人提供输液过程中,病人一旦猝死,基层医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治死人”罪名。


2

感冒输液更要小心


感冒是指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普通感冒、病毒性咽炎、喉炎、疱疹性咽峡炎、细菌性咽-扁桃体炎等。我们常说的感冒实际上是指普通感冒,多为自限性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流感属于传染性疾病,全身症状比较重,常有畏寒、高热、全身酸痛等症状。


总体说来,不管是普通感冒还是流行性感冒,一旦感冒则说明自身机体免疫功能或多或少有了问题,稍有不慎,就容易并发一些意想不到的疾病,比如:急性化脓性中耳炎、爆发性心肌炎、肺部感染等,特别是有基础疾病患者以及婴幼儿、儿童患者更容易并发其他疾病或加重本身疾病。


据了解,感冒后输液过程中容易出现几种瞬间要命的并发症,比如:心脏病突发,点滴过快导致急性心功能衰竭,药物过敏引发严重休克,药物品种过分复杂导致药物间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输液过程中被输入空气引起肺栓塞等。


所以,感冒输液基层医生要小心再小心,千万别麻痹大意,误认为小感冒没啥事,若是没有并发症的感冒也不必要输液。


3

输液猝死原因较多


之前已经说了任何人都可能随时随地发生意外猝死,何况感冒者正在用药过程中呢。


有时,患者身体本身疾病变化、药物反应凑在一起更容易引发或并发意想不到的猝死。比如,媒体报道某儿童在卫生院输液,输完液离开卫生院后倒地身亡,经法医鉴定,患者因爆发急性心肌炎导致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这并不是医生的错,但有多少人会这样认为呢?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病人选择了治疗,不管是药物治疗,还是其他治疗,都是一种“生命冒险”,这是患者因患病应该承担的冒险责任。临床上,很多人并不知道这其中道理,总认为病人“走着来,抬着去”,就是医生治疗出问题。


4

伤不起猝死鉴定路


病人在诊疗过程中突发意外死亡,最容易引发医患纠纷。这时候,死亡鉴定是判定责任的最佳手段,也是唯一有效手段。


遗憾的是,受风俗文化、经济条件、法律程序等影响,死亡鉴定之路往往不平坦。特别是有多种慢性疾病于一身的患者,一旦在诊疗过程中突发意外死亡,其死亡鉴定耗时耗力。


此外,基层医生一旦遇上患者在输液过程中突发意外死亡案例时,很容易遭遇来自患者家属、社会环境等多重压力。曾经有一个报道,某村卫生室医生遭遇患者输液过程中死亡,家属无休止地纠缠导致其承受不住压力,自杀身亡。


虽然有诸多法律法规可以解决医患纠纷、医疗事故,但很多人都认为“死者家属是弱者”,医疗机构或多或少都得“给个说法”。这种情况下,基层医生容易陷入两难:走死亡鉴定司法程序家属可能不同意,私了自己出了钱事情始末又没搞清楚,糊里糊涂的。


5

基层医生忧心忡忡


数据显示:据中国安全注射联盟统计,我国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导致死亡的人数在29万以上。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70%以上的输液为不必要输液。


可想而知,输液风险有多大。2014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了“53种不需要输液”的疾病清单,其中就包括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峡炎等。


虽然“不需要输液”疾病清单公布多年,但基层输液病人依然比较多,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医院、私人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很多感冒病人一进诊室便向医生提出要求输液治疗,若医生不给予输液,有的病人转身便到其他地方输液去了。


从某种角度来,基层医生确实很难当,特别是乡村医生,本身收入不高,靠为数不多的门诊业务收入填补,有时运气不好遇到一例输液意外死亡,就得倾家荡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