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380万元,一卫生院职工被判刑

2021/9/2 8:25:17来源:中国检察网、贵州纪检委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开一则起诉书,字数少信息量却很大,值得深思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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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院职工“双重身份”

行贿被判刑


起诉书中写到,被告人杨某某,男,1975年出生,大专文化程度,为济南市商河县***中心卫生院职工。


同时先后为**商贸有限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涉嫌行贿罪,于2019年6月2日被执行留置措施,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9月2日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同年9月9日决定对其逮捕,现羁押于博山区看守所。


杨某某行贿的主要对象是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原院长。2011年到2017年,杨某某先后给其送去380万元。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建议对其在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之间量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斩断医疗领域腐败利益链

刻不容缓


近年来,基层医疗卫生领域腐败事件频发,基层医生骗保吃回扣、领导贪污公款补助、上下级行贿受贿……


类似上述案例中杨某某既是医生又是医疗公司老板的情况在媒体报道中并不多见,值得深思。


一卫生院职工如何能当上企业老板?杨某某卫生院职工具体是何岗位?是否存在挂职?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原院长是否清楚其真实身份?


国家倡导大小医院要上下联动,方便基层群众看病,如今却因个别人的利益熏心,医院由治病救人的圣地变成了滋生医疗腐败的“温床”,共谋贪污。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医疗腐败涉及多方,已形成多种非法利益链条,比如:


收取红包形成规矩链,把患者红包视为收入一部分,既有“来者不拒”,也有“半推半就”,还有少数“拿来主义”。


收受回扣形成默契链,与部分医药代表、医疗器械供应商等长期交往、关系密切,心照不宣进药品、买器械、吃回扣,通过滥用药物、重复用药、过度治疗等方式互惠互利。


内外伸手形成受贿链,有的通过基建、项目等方面收受外部好处,有的将手伸向下属和管理对象等内部人员。


上下联动形成系统链,多方合作钻“空子”套取医保资金,诱导入院、虚假结算、挂床住院。


国家卫健委召开巡视工作会议


昨日,国家卫健委召开巡视工作会议暨委党组2021年巡视动员部署会。


委党组书记、主任、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委党组成员马奔传达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新一轮巡视工作即将开始,大家要以案为鉴。


此前,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严厉打击8种行为。


从长远角度看,国家卫健委不久前还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将开展为期4年专项行动。


净化行业风气,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医疗环境是一个坚定且长期持续的工作任务,大家不要存在侥幸或避风头心理,反之将会迎来越来越严的处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