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医保重点监控药品和重点关注药品清单的通知》,10个品规被重点监控,59个品规被重点关注。
《通知》显示: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通知》(闽医保〔2019〕24号)文件精神,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将《第二批医保重点监控药品清单》和《第二批医保重点关注药品清单》予以公布。
重点监控药品
梳理《通知》附件发现,10个品规被纳入福建省《第一批医保重点监控药品清单》,涉及注射用奥美拉唑钠、多烯磷脂酰胆碱注射液、注射用腺苷钴胺、丁苯酞软胶囊、复方丹参滴丸、脑心通胶囊、烟酸注射液、盐酸达克罗宁胶浆、麝香通心滴丸、重组人干扰素α2b阴道泡腾片10个品种。
《通知》明确,对于纳入重点监控清单的药品,存在采购使用异常情形的,由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各级医保部门通知生产、配送企业做出情况说明,进行约谈督促整改。
对使用占比较高的医疗机构进行使用异常预警通报。对月发货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责成生产企业从次月起按照原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6号)规定调低挂网价,并相应调整最高销售限价及医保支付标准,调低的挂网价不再回调。生产、配送企业对纳入重点监控清单的药品采购使用异常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视情予以暂停相关药品货款支付、暂停挂网、撤销挂网等处理。
对纳入重点监控清单管理的药品加强医保稽核监管,稽核中发现存在使用不合理情况,按有关规定和医疗服务协议从严处理。对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形的医师和医疗机构予以约谈、通报、暂停医保处方权等处理。
附:第二批重点监控药品名单
59批重点关注药品
59个药品被纳入福建省《第一批医保重点关注药品清单》,涉及55个药企,包括阿斯利康(AZ)的艾司奥美拉唑、拜耳的利伐沙班、西南药业的注射用头孢唑肟钠等。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如出现异常采购使用情形且整改不力的重点关注药品,将被纳入重点监控药品清单。
1. 对于纳入重点关注清单的药品,出现异常采购增长的,由福建省药采中心通知相关生产企业做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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