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医疗界最关注的是这些......

2021/3/16 13:47:31来源:新华社、筑医台资讯、看医界

3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网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是我国未来5年至15年发展总路线图,为下一阶段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规划纲要》全文共十九篇六十五章,为下一阶段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其中关于医疗卫生健康领域内容集中在第四十四章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第四十五章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两个板块。


《规划纲要》对卫生健康领域的总体安排


第四十四章

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规划纲要》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务。


共分为六节内容,依次是: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保制度、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建设体育强国以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四十五章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规划纲要》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出: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共分为三节内容,依次是: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规划纲要》提出,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建立健全统一的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大型公共建筑预设平疫结合改造接口。筑牢口岸防疫防线。加强公共卫生学院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强化慢性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规划的疾病预防控制项目有:启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期项目、依托现有疾控机构建设15个左右的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升级改造20个左右的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基地、20个左右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为导向,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扩大医疗服务资源供给。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治理结构、人事薪酬、编制管理和绩效考核改革。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边境口岸城市、县级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加强预防、治疗、护理、康复有机衔接。


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改革,发展高端医疗设备。完善创新药物、疫苗、医疗器械等快速审评审批机制,加快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促进临床急需境外已上市新药和医疗器械尽快在境内上市。


提升医护人员培养质量与规模,扩大儿科、全科等短缺医师规模,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提高到3.8人。实施医师区域注册,推动医师多机构执业。稳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支持社会办医,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


《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项目有:国家医学中心(加强国家心血管、呼吸、肿瘤、创伤、儿科等医学中心建设。聚焦重大病种,打造若干引领国内、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水平医学中心和医学创新转化中心)、区域医疗中心(支持高水平医疗机构在外出就医多、医疗资源薄弱的省份建设一批区域医疗中心,建成河北、河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云南、新疆等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医院(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县级医院发展,力争新增500个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


健全全民医保制度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因此《规划纲要》提出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路径比较清晰,依然是“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扎实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规划纲要》明确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加强中西医结合,促进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建设中医药科技支撑平台,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保护和产业发展。强化中药质量监管,促进中药质量提升。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规划的项目有:打造20个左右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20个左右的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20个左右的中医疫病防治基地,100个左右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形成一批中医优势专科。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


强化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支持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加强对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


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更好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


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综合考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发展银发经济,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


并指出,支持300个左右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养老机构、1000个左右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支持城市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医养结合设施。


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


《规划纲要》提出,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资源数字化,加大开放共享和应用力度。推进线上线下公共服务共同发展、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在线课堂、互联网医院、智慧图书馆等,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覆盖范围。


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


《规划纲要》提出,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健全中央与地方分级响应机制,强化跨区域、跨流域灾害事故应急协同联动。


此外,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规划纲要》提出,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等专项救助制度,完善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


在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方面,《规划纲要》提出,保障妇女享有卫生健康服务,完善宫颈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预防和控制儿童疾病,减少儿童死亡和严重出生缺陷发生,有效控制儿童肥胖和近视,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儿童公平受教育权利,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建成康复大学,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提高康复辅助器具适配率,提升康复服务质量。


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大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力度。严防严控药品安全风险,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完善药品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重点类别药品全过程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稳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和监管执法,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


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


《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完善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防控应急预案制度,健全重大生物安全事件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加强动植物疫情和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统筹布局生物安全基础设施,构建国家生物数据中心体系,加强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强化生物安全资源监管,制定完善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目录,建立健全生物技术研究开发风险评估机制。推进生物安全法实施。加强生物安全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生物安全国际规则制定。


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


《规划纲要》提出,探索建立无人驾驶、在线医疗、金融科技、智能配送等监管框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审查规则。


《规划纲要》的四大亮点


这里的“首位”,不仅仅是将“把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置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第一节,而且从内容上提出了包括疾控体系五大职能、疾控机构软硬件建设、疾控事业稳定投入机制、医防协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公卫人才培养以及免疫规划、慢性病预防、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等传染病、慢性病防治体系各方面非常丰富的全面部署。而十三五规划,将疾病防治放在第三节,而且标题是“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从内容看,主要围绕“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来展开,仅仅只是卫生领域的常规工作,不具有立柱架梁和创新意义,不管是力度还是针对性都不可比。


规划的疾控项目有:启动中疾控二期项目、依托现有疾控机构建设15个左右的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升级改造20个左右的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基地、20个左右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亮点之二:首次提出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


《规划纲要》第二节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篇第一句就是: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为导向,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扩大医疗服务资源供给。


旗帜鲜明提出,十四五乃至到2035年,在“扩大医疗服务资源供给”上,主要依靠公立医疗机构,非公医疗机构只能是补充。因此,《规划》在深化医改工作部署上,均围绕公立医院改革来进行。包括加强公立医院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治理结构、人事薪酬、编制管理和绩效考核改革。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边境口岸城市、县级医院为重点,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加强预防、治疗、护理、康复有机衔接等。而对于非公医疗,只有一句,即:支持社会办医,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


《规划纲要》明确,继续实施医师区域注册,提出推动医师多机构执业,而不再是医师多点执业,主要是因为医师执业地点已经变为“省域”或“县域”的区域注册,所以不能再提“多点执业”而应该是“多机构执业”。


《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项目有:国家医学中心(加强国家心血管、呼吸、肿瘤、创伤、儿科等医学中心建设。聚焦重大病种,打造若干引领国内、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水平医学中心和医学创新转化中心)、区域医疗中心(支持高水平医疗机构在外出就医多、医疗资源薄弱的省份建设一批区域医疗中心,建成河北、河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云南、新疆等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医院(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县级医院发展,力争新增500个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


为什么说《规划纲要》提出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是首次提出?大家可以看看新医改以来几个重要文件的表述。


2009年新医改方案中,对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安排是“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技术适宜、运转有序,包括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各类医院在内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仍然是坚持“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意见明确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措并举发展健康服务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及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增加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强化科技支撑,拓展服务范围,鼓励发展新型业态,提升健康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立符合国情、可持续发展的健康服务业体制机制。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同时,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19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指出,社会办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不同人群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并为全社会提供更多医疗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意见指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各地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要首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有关医疗机构。


因此,这次《规划纲要》提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扩大医疗服务资源供给还是一种新提法。


亮点之三:医保改革路径比较清晰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意见提出,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待遇保障公平适度,基金运行稳健持续,管理服务优化便捷,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


因此《规划纲要》提出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路径比较清晰,依然是“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包括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扎实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同时还将继续推进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使用改革。


亮点之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将启动一批大项目


《规划纲要》明确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安排的项目有:打造20个左右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20个左右的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20个左右的中医疫病防治基地,100个左右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形成一批中医优势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