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从医院门诊取消输液到基层限制输液,国家对输液的管控越来越严。不少地方颁布的政策文件中,都提及基层医疗机构如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进行输液,必须进行资质申请的,只有通过了核准才能够开展静脉输液。

浙江省磐安县人民政府网3月12日发布了《关于公布村卫生室、诊所静脉输液核准结果的公示》,根据自愿申请及静脉输液申请条件,共有47家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申请核准,最终40家通过考核,获得静脉输液资质。这意味着,这40家卫生室和诊所可以开展静脉输液的业务,而未申请及未通过考核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不得开展静脉输液服务。如擅自开展静脉输液活动,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为了更合理地进行输液管理,早在2019年12月10日起,磐安县就开启了医疗机构输液核准工作,根据此次核准的要求,核准对象为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提出输液申请应具备的条件是:诸如此类的输液核准工作,其实很多地方都在进行着。总之,现在想要开展输液,绝对不会像以前那样容易。不具备相关资质而违规开展输液服务,会面临行政处罚。2019年12月,江苏省高邮市《关于公布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核准结果的通知》,《通知》对2019年下半年该市开展的抗菌药物静脉输液核准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时强调,2020年1月1日起,高邮市未取得静脉输注抗菌药物资质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开展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治疗活动。

2019年10月,瑞安市卫健局发布《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静脉给药和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资质集中核准工作的通知》,该地的政策有所不同,是将静脉给药和抗菌药物静脉输注分开来进行申请,申请不同的项目所具备的条件不同,而且是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所应具备的申请条件也是不同的。瑞安市的输液条件,静脉给药的申请对象仅为村卫生室,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是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医务室都可以申请。相比较而言,申请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的条件会比申请静脉给药的更多。具体条件见下表:


越来越多的地市加入到开展输液核准工作的行列中来,是因为这项工作存在的必要且必须性。开展输液核准工作的4个主要目的:1、加强基层抗菌药物的管理,遏制抗生素滥用、不合理使用输液的现象,规范静脉输液行为。2、输液风险大,危害多,输液核准可减少基层医疗机构医疗风险和医疗纠纷,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3、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疗法更加合理化,用更加适宜、安全的医疗方法来解决常规疾病。4、如果采用了输液疗法,会延长患者就医时长,而在可以不输液的情况下,不采用输液则减少患者就医时间,同时相对来说可以减少患者诊疗费用。根据各地发布的政策文件,开展静脉输液/抗菌药物静脉输注需具备的条件大同小异。归纳总结后可见,总体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主要在以下4个方面:1、科室及用房:申请静脉输液,首先最基本的是硬件条件,科室设置要全面。要设有符合标准的治疗室和处置室,或者有些地方是要求具备独立的静脉给药观察室及观察床。详细一点的会对面积有要求,比如说:要求治疗室面积不低于10㎡,处置室面积不低于10㎡;或是,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设观察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5㎡;或是,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40㎡、治疗室面积不低于4㎡……具体的看各地文件。2、药品及设备:配备处置输液反应、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所必须的急救药品、设备等。各地在核准前一般都会发布“医疗机构急救药品、急救设施设备清单”,一般情况下急救药品包括:肾上腺素、多巴胺、尼可刹米、地塞米松、速尿、异丙嗪、0.9%氯化钠注射液、阿托品、西地兰、利多卡因、洛贝林、硫酸镁、胃复安等呼吸、循环系统急救药品;急救设备包括:氧气瓶(袋)、吸氧面罩或吸氧管、开口器、牙垫等。3、人员资质:要具备一定资质的医护人员。例如,通过急诊急救实用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有些地方明确规定要是执业医师/执业助理/乡村医生),或是参加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有些地方明确规定要是执业医师/执业助理/乡村医生),等等。4、规范制度:这方面集中体现在两个规章上,第一个是医疗废弃物处理规范,虽不是诊疗过程中的要求,但可以看出医疗废弃物处理这一细节问题同样不可忽视,做不好同样无法申请静脉输液。第二个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申请输液的基层医疗机构要依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即使获得开展静脉输液的许可,也要使用目录中“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所以,想开展输液业务的基层诊所、村卫生室,先对照看自己是否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同时务必要了解清楚当地开展输液的政策,别随心而为想当然地“想输就输”,毕竟,无资格输液出事被告惹上官司这样的事可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