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补助发了又追回,医务人员的劳动能否得到尊重?

2020/3/29 19:39:52来源:医学界作者:田栋梁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要求医护人员退回防疫补助的事,被《新京报》报道后,立刻成为了网络热议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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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当地卫健局的工作人员解释称,此前发放的范围超出了国务院发文要求,所以部分不在国务院发放范围的人员需要退回补助。
 
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后,兰州市西固区委宣传部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回应,称区新冠肺炎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区卫健局认真调查核实,严格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做到既不少发,也不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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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也是按照政策办事,“医学界”查询相关政策发现,造成这次退钱事件的,是3月12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通知中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定义、临时性工作补助的计算等进行了明确。
 
通知对一线医务人员定义为: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这个定义就一下子缩小了补助人员的范围。对此,有医务人员表示:一开始的补助政策是只要在发热岗就算是一线有补助,现在改成必须在岗时直接接触过确诊病例才叫一线能拿补助,真是省钱小能手啊。
 
我上了十天班,有五天接了阳性病人,只有那五天我能算是在一线可以拿补助的,剩下那五天哪怕还是在不吃不喝熬着,依然只是普通的上班什么都没有。
  
而根据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在1月25日下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第二条: 

二、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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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的“通知”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定义进行明确后,并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得扩大泛化一线医务人员范围,对有章不循、巧立名目、截留侵占、虚报冒领、违规发放、挤占挪用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通知一出,难怪此前已经发过补助的医院要追回了,比如按照1月25日的“通知”,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的,就只能追回了。
 
鉴于此前有些医院出过发放防疫补助时,领导比一线医务人员拿的还多的情况,国务院发布更加详细具体的通知,也本是为了“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但过于具体的定义,把一部分医护人员排除在了补助名单之内,也给补助名单内的人带来了困惑。
  
3月12日国务院的通知第一条指出,保护关心爱护措施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但没想到在落实的过程中,倾斜变成了专享。看来要保障抗疫补助的顺利、无争议发放,相关部门对3月12日的通知,还需要进一步说明。

(原标题:抗疫补助发了又追回,这次医院可能不背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