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65岁还能发乡村医生证吗?该怎么退出?

2019/12/11 11:19:52来源:村医之家作者:徐毓才

近日,有不少乡村医生询问为何乡村医生到了65周岁就不能再发给“乡村医生证书”而执业医师证书可以终生有效?


60~65岁退休政策是因为到了这个年龄身体逐渐衰退,提出退休是对劳动者的保护,有退休费作为“补偿”,而村医既没有补偿,也不能再发给“乡村医生证书”,就是不允许再干乡村医疗工作,这实际上就是彻底端掉了饭碗子。

 

加之在最近脱贫攻坚成效年度成效考核中考核组也提出这个问题讨论,笔者遂对与此相关的政策出台情况和对村医的实际影响做一梳理。


相关政策要求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稳定的乡村医生队伍,对于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非常重要、非常必要。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提出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要求各省(区、市)在2015年3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关于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国务院文件的要求是,各地结合实际,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并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这说明对于多大年龄必须退出,怎么退出并没有具体规定,也就是说是不是参照干部退休制度只能干到60周岁,并没有具体规定。


更重要的是,是不是退出后就必须收回乡村医生证书或者不能再注册并没有规定。但国家给了各省一个原则性规定,也就是“结合实际”。


此后,各省、市陆续下发了实施方案。

 

其中某省在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就指出,各地要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到龄退出、考核退出、违法违纪退出、其他原因退出机制。


明确规定,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聘用。确因岗位后继无人需要继续留用的,在办理退出岗位领取养老补助手续后,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可按返聘管理,实行一年一聘,最高不超过65周岁。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履行职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违法犯罪或出现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在岗乡村医生,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由于《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上次换发证书是2015版,到今年年底就必须换发,否则就自动到期失效。


在此政策框架下,2019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9〕4 号)指出,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5年进行再注册的对象是指符合《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满5年且拟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对已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乡村医生,不再为其办理执业再注册。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执业再注册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省(区、市)执业再注册的工作方案。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县域范围内执业再注册工作,公开执业再注册的过程,加强对乡村医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使广大农村居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由于国家卫健委再注册政策中一方面规定再注册必须按照《条例》,另一方面又授权各省可以制定《执业再注册工作方案》。

 

如果按照《条例》,对于乡村医生再注册并没有年龄限制。


《条例》第九条指出,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四条规定,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也就是说,不能再注册三条规定中并没有年龄超过多大不能再注册的规定。

 

但对于乡村医生能不能再注册,《条例》第十六条还规定,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


注意这里的“符合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

 

某省在今年的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年龄超过60岁的原则不予再注册,如确因工作需要续聘再注册的,在能胜任工作的前提下,经卫生健康局同意后,按照一年一聘,可继续在村卫生室注册执业,年龄最高不超过65岁。

 

因此,年龄超过65周岁不给予再注册,合法合规。但问题是如果不予再注册就意味着村医彻底不能再从事诊疗活动,彻底端掉了村医的饭碗。因为《条例》有规定,《条例》第十五条,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



面对此情此景,村医怎么办?



首先乡村医生必须理解这种到了一定年龄必须退出,是必须接受的现实。看起来虽不太合情合理,但确实合法合规。

 

那么作为村医,该怎么办呢?

 

一是,从地方政府来讲要全面落实国家政策,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养老,给退出提供一个力所能及的合情合理的保障。这个国家有政策规定,让村医有退出条件。


二是,从目前在岗的乡村医生个人来讲要积极努力,提高水平,积极参加执业医师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这个证书是一辈子有效的,不需要再注册。目前对于乡村医生,有三种,即执业医师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三是,希望一些地方政府能够充分考虑当前农村缺医少药的实际情况,别将65岁不给予再注册作为硬性规定,给已经扎根农村基层为村民服务一辈子的村医一个继续服务村民的机会,给予再注册,因为这并不违反《条例》规定。


起码等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比较好地解决了之后,村医有更多接替者之后再“强制”老村医必须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