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服务,基层医生最怕的是……

2019/10/27 20:03:14来源:村医之家作者:初夏

“每次上门服务,到患者家门口时,我都先在门外核实一下患者家里有狗吗?有的话让他们家属给控制住。”


“之前新闻报道过医生上门服务时被精神病患者砍杀的事件,每次上门我也很担心,虽说不是直接为精神病患者服务,但是患者父母、子女或其他家属若患有精神病,我的人身安全还是会受到威胁的。”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初期,签约居民最大的期待是,和家庭医生签约后,打个电话医生就随时能上门服务。


然而,这是一种错误认知,家庭医生不是上门服务的医生,也不是私人医生,这不是因为医生主观上“不愿”上门服务,而是上门服务存在最大的拦路虎——法律风险。


我国《执业医师法》第14条规定: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执业地点是指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而医生一旦上门提供相关诊疗服务,“执业地点”就是患者家中,与医师、护士注册的执业地点即医疗机构所在地不一致。


这意味着,家庭医生上门服务,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生的行为有可能被定性为非法执业。

目前,虽然有文件提出了提供上门服务,但并没有相关法规对上门医疗服务的内容进行明确界定。尤其是对于注射、抽血等对医疗环境有较高要求的项目是否属于上门服务的范围均无明确说明,更缺乏对上门医疗服务的安全规范条例。


有些基层医生表示:“由于上门服务的内容没有明确,担心出现医疗安全事故引发医疗纠纷,目前上门服务的内容就是健康扶贫工作,贫困户来不了医院就诊的,我们才上门开展一些简单的护理性工作,或者是上门签约,医院并不赞成医生上门提供治疗性的服务,包括输液。”


一位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者曾表示,家庭医生对上门服务顾虑重重,上门通常只敢做一些简单的咨询或检查,不愿开处方、做相对复杂的治疗,就连打针换药也会尽量避免,都是因为法律风险太大,任何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医生和医疗机构都处于被动地位。


除了医疗安全,医生上门服务被狗咬、女性医护人员上门遭受非礼、上门服务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的现象偶有发生。因此,上门服务医生的人身安全也是要必须重视的问题之一。


虽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逐步深入推进,但上门服务仍缺乏法律法规的整体设计,医护人员面临着主体资质合法性欠缺、服务项目边界不清、服务环境未知、医疗风险责任分担机制缺乏等威胁个人安全和执业安全的风险因素。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完善医护人员上门医疗服务的法规和相关行为规范,以规范各利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切实指导上门服务实际工作的开展,从制度上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