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医可做公卫,基层医生是“喜”是“忧”

2019/7/8 16:07:18来源:基层医生网作者:韩明

做公卫,一直以来是基层医生(此文指的是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医生,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医生,不包括诊所医生)的“专享”特权,虽然在基层医疗圈子里的名声不是太好。但今天,这个情况要变了,公卫也要向社会开放。


社会办医可做公卫


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公卫领域不再是基层医生的“专属”。据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以下全文简称《办法》)的通知显示,“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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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开文件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做公卫,虽属全国首次,但此前已经出现了这种苗头:“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提到“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可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此外,对于“将来有没有可能个体诊所来申请公共卫生服务?”的问题,原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副司长高光明曾在公开新闻发布会上回答:“我觉得这个方向就是所有有合格医生在基层工作的地方,都应该可以使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为老百姓提供满意的、合格的服务,这是一个标准。”所以说,社会办医可做公卫,这或将会走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