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联体,不仅要“连”,更要“通”!

2017/7/28 10:26:30来源:村医之家作者:梅松政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正如李克强总理在山东威海考察中医特色社区医院时指出,要以医联体之“通”,破解群众看病之“痛”。医联体的实质内容就是形成医疗资源共享、医疗技术共用、医疗结果共认、医务人员共同协作、医疗服务共同提高的新格局,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看好病、选择心中的良医、享受优质的医疗服务。


而要真正让群众感受到能看好病,必须从疾病预防、公共卫生建设、家庭医生管理、社区医疗服务等方面入手,让老百姓在身边就能享受到多元化的诊疗服务。


比如在乡村人口密集的地区要开设养老服务机构、“治未病”中心、公共卫生咨询服务平台、中医诊所、急诊救治服务部门等,让老百姓感受到不幸生病时有一道可靠的“入门”,一旦进“门”就能享受到辅助检查不重复、用药不超标准、转院不绕路的可靠服务。


从当前情况来看,医联体推行还有很多路要走。如何定性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医疗机构的职能;如何让群众乐意配合分级诊疗;如何让病人转得出去也转得回来等问题,都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


《指导意见》要求,要在城市组建医疗集团,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


据观察,一些城市早已开展的医疗集团建设,从三甲医院到乡镇卫生院、从公立医院到民营医院、从医疗机构到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从综合医院到社区医院,几乎将城市周边所有医疗机构都纳入集团之中,开展“一体化”诊疗服务。看起来,这些各类各级的机构确实“连在一起”了,但是依然没有逃出“过度辅助检查”“过度处方用药”“首诊进三甲”等怪圈。


《指导意见》提出,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重点探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


这里面的问题比较多,特别是对于大多数乡村医生来说,本来,一些群众就不放心村卫生室的诊疗水平,甚至对乡镇卫生院的诊疗水平也同样不放心,随着农村通讯设施、交通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村民越来越倾向于直接去大医院。现在过来让村民遇到疾病时,非得在这两家医疗机构转诊,很难得到配合。


总的说来,医联体建设与推行是好事,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用药,方便群众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但是,县、乡、村三级医疗“网底”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至今没得到有效解决,比如村卫生室的“定位”、乡村医生“定性”、辅助检查设备和人员结构、医保报销制度等,若不理清这种道路“不通畅”的问题,仅仅把他们“连在一起”,难以让群众在就诊路上感受到切实的实惠。


作者:梅松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