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计委下发《“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给全国公立医院医护涨工资,毫无疑问能极大调动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 但基层乡村医生怎么办?他们不是卫生“人才”吗,不应该给他们涨工资吗?
涨工资对象:公立医疗机构,村医未提
仔细阅读《“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发现,其中提到的涨工资对象主要是公立医疗机构的“村级计生专干”、“现行事业单位”“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队”“全科医生”“传染病防治人员”“小儿科”“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科研人员”,而村医只字未提,未列其中,只有家庭签约服务是村医唯一可触的一项服务项目,但就目前来讲,无论是该项服务所必须软硬件条件还是农民的接受能力及意识均难以大范围开展,不能给村医劳动报酬有较大的涨幅。
也就是说,可能到来的“全国医护人人员涨工资”与村医无缘。那么,这样的设计是否欠妥?村医是有涨工资或上调劳务补助的理由与依据。
村医与医院医生工作内容不同,但工作量同样繁重
但笔者认为,村医也应列入其中。这还是因为:多少年来,村医村室已被列为“基层医疗机构”范畴,既然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卫生院医护人员被列为涨工资对象范畴,为什么将村室村医排除在外?
“省市县乡村医联体”及“县乡村医联体”均已被政府列为重要的医疗资源科学合理配置调整手段及部署,那么,为什么《规划》将省市县乡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列为涨工资兑现,而作为网底重要组成与6亿人口面对面提供医疗卫生保健功能作用的村医们被排除在外?
村医职责任务当然与医院医护人员的职能定位有较大区别,应该是不同的劳务分配比例,但用经济学及其劳务分配设计原理来说,社会人员的工资报酬应有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分,虽然村医的医疗技术水平不如医院医生高,但其体力劳动是医院医生不能及的。
村医除了基本医疗服务外,还要凭脑力体力一起为辖区村民提供公卫、计免、疾控、妇幼保健、健康宣传、健康档案、老年体检、慢病管理及正在推进并必须有效运行的分级诊疗和家庭签约服务,可以说,医院医生与村医只是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完全相同,但一样都是繁重的民生工程建设者。可以说村医的工资或补助应该有一定比例的上调。
村医平均月收入不及外出打工
《规划》建议村医的千人口比不低于1,就此比例数据来看目前村医补助远低于任何医院医护人员工资奖金。例如豫北黄河滩区一1000口人村庄的村医,年内可获取的总补助为:1000*(22+3+5)=30000(元)(公卫补助每人每年22元、诊断费每人每年3元、药品零加价补贴每人每年5元),若除去诊室年度自付水电费1000元、电车折旧费300元、纸笔水墨200元、药品过期损耗500元及现实不可躲避的检查扣分罚款10%—20%,村医一年的实际收入最多25000元,月补助仅2090元,这与外出打工的平均收入(3500元)有较大差距,可以说与当地一家县医院医生的月平均工资奖金(7500元)有天地之别。
实事求是讲,村医在村室职能设计与现实运作中一直发挥着积极而不可或缺的作用,只是与公立医疗机构医生护士的职能岗位及其专业作用有一些区别或不同,所以提高村医收入的问题是不能规避的。
村医存在必要且重要,不可或缺,此乃社会共识与必须。如果同为医疗卫生战线的工作者,但其福利待遇因此有了更加明显突出的差距,不仅让村医有经济上的失落,同时也极有可能使村医有自我人格尊严上的低落之感,定会严重影响其医疗卫生保健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实施,极大影响基层分级诊疗与家庭签约服务的开展,这无疑对 “全民健康”“全民小康”宏伟目标的实现,带来巨大影响或障碍。
希望国家也能尽快为村医制定一个可行的政策,提高他们的收入,解决他们的养老。
这是一个特别罕见的病例,小女孩出生时...
双手皮肤干燥、老化,接触水后皮肤变白、脱皮,水干后...
来源:村医导刊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王...
5月8日,发表在Cell子刊《Ce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