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医疗机构行业是业务性很强、风险很大的行业,近几年,我深感基层行医的艰难,发生在基层医生身上的一些纠纷和事故,让我深感医疗纠纷事故防范的重要性。
并不是每个病人到医院或诊所后都可以缓解痛苦,医生没有起死回生的能力,有些病人虽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仍阻止不了不良后果的发生,特别是我们基层医疗机构,由于大部分村卫生室还处在“三大件”时期,我们稍有不慎就可能遇上一些“吃不了兜着走”的事情,所以一旦出现差错,我们将会追悔莫及或倾家荡产。
引起医疗纠纷、事故的原因有多样。一是操作不规范、粗心大意;二是责任心不强检查处理不细致;三是贪便宜偷懒,如处方书写不规范或不写门诊登记及处方,就直接拿药,这在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四是弄虚作假;五是有病人自身原因的,如隐瞒病情或病人根本不来就诊,只是让患者家属把病人病情描述后要求开药的,这种情况在我们农村卫生所普遍存在;六是超范围行医,如开社专科;七是与患者缺乏沟通;八是进药不规范等。
那么,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村医该如何应对呢?对于有严重副作用的药物,我们应尽到详细解释事前告知并签字;对于病情预后状况的措辞应较为谨慎,千万不要向病人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的期待;不要攻击同行,有些人看别人生意好就攻击别人,这样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于那些确实有病、又对你不太信任的病人,就算你看好了,他们也会说你的药贵,没有缘分的病人就不要强求,不然会有很多难缠事。所以,我们村医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逐步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和技术水平,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操作,特别是处方、门诊登记一定要规范详细书写,一旦遇到危重病人及时转送。
我的建议是:对于急症患者的处理,最基本的生命体征一定要检查,重要的查体一定要做,重要病史一定要询问。诊断不清楚就不要轻易用药,我给病人看病,能吃药好的,尽量不打小针,能打小针好的,尽量不输液。如果确实需要输液的,第一次输液时,药量尽量小点,稀释浓度尽量低些,使用前详细看药物说明书,容易过敏的药物尽量单独输注,不要与其它药物混输;根据病人病情掌握恰当的输液速度,输液速度尽量慢些,因为药物过敏反应往往容易发生在用药后30分钟左右;尽量用大厂的药品,所有需皮试类药物不仅要皮试,输液时更要严密观察;容易过敏的药物,第一次尽量在诊所输液,不要在家输。
对于我们村医而言,只要坚决严格按照诊疗常规操作,并注意与患者沟通,就可以减少甚至避免医疗事故或纠纷的发生。万一与患者发生了医疗纠纷或事故,我们应变被动为主动,万不可回避推卸责任。我们应对该承担的责任保持清醒的头脑,只有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医患和谐的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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