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河南林州市卫健委回应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事件,涉嫌非法行医者已被刑拘,多名医疗工作人员被处理。
2024年1月26日,河南林州市横水镇村民梁某庆因为感冒前往梁某昌开设的私人诊所治疗。然而,梁某庆在接受静脉输液治疗之后,突然出现过敏反应,最终不幸死亡。
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聘请有关人员对梁某庆死亡原因进行了法医病理学鉴定。鉴定意见是:被鉴定人梁某庆符合因急性药物过敏性休克而死亡。
经过林州市卫健委查实,开设私人诊所的梁某昌,其《行医资格证》已过期失效,而且其所经营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早在2013年就被注销。
除了直接涉事的梁某昌外,横水镇卫生院相关负责人等多人也因监管不力被处分了。
此类小诊所非法行医造成医疗事故的事件并不少见:
2017年以来,施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寿县双桥镇梨树街道姚某诊所内长期进行医疗诊治活动。2021年8月8日5时许,孙某独自一人从家中前往街道的途中感到身体不适,便到姚某诊所就诊,施某以医生名义对孙某进行诊治,并给孙某配药输液,输液期间孙某突然倒地,头部受伤出血。施某发现后立即对孙某进行抢救,经抢救无生命体征后,认为其已死亡,遂将孙某拖至诊所门外放置。经鉴定:孙某符合冠心病、脂肪心发生心源性猝死。
2020年9月14日,江西南昌,外来务工人员黎文(化名)因喉咙痛、咳嗽,至住所旁边的一家诊所打点滴。9月15日,为了不耽误当天做工,黎文选择早起打点滴。“他5时左右起床,我起床做好稀饭后就去诊所叫他,叫了几次都没反应,看到他脸色不对,便摸了摸他的手,发现他的手冰凉。”患者黎某的妹妹张华(化名)说,“当时诊所医生就站在旁边,看到我后,诊所医生就往外跑,我便去追她。”
张华回来后,发现黎文手上的针、输液瓶都不见了。不久后,救护车来了,医生给黎文做了个检查,当场就开了死亡证明。
在这份120急救医生出具的死亡通知单上,导致死亡的疾病情况写明“呼吸心跳停止”,另一栏注明“车到已死亡”。
非法行医的危害不容小觑。它不仅严重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还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非法行医者往往缺乏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技术,诊疗过程中容易出现误诊、误治甚至医疗事故。同时,他们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使用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一步加剧了患者的健康风险。
对于此类非法行医事件,我们不仅要对非法行医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更要深刻反思如何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检查,确保其具备合法的行医资质和完善的诊疗条件,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同时,广大患者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合法的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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