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事件再现!一名产妇住院7日后确诊!多家医院被停诊,8人被处理

2021/8/17 8:35:42来源:医学之声整理自 新华社、人民日报、搜狐网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一座城市的安宁有多容易打破?


可能这个问题放在以前,就很难回答,但现在只要一个人就够了。


之前有毛老太“一人瞒报,全城遭殃”。


没想到如今梅开二度,在再度上演一次瞒报戏码...



  瞒报戏码再度上演?!又是一人累一城!  


8月13日5时,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给患者开展核酸检测中,发现了一名阳性者尹某。


根据官方通报显示,尹某在8月6日-13日都因待产入住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楼产一区43床。而丈夫作为密接者,8月6日-13日期间主要在医院陪护,也有在医院附近有购物活动。


可以试想一下,8月6日入院,直到13日才发现阳性,就在这短短一周时间,有多少医护人员和患者及陪护与尹某有接触?这家医院会不会像郑州六院那样出现院感?


据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发布的消息,该院是商丘市危重新生儿和商丘市危重孕妇救治中心。8月13日,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连发三条消息,关闭该院的门诊、急诊业务,暂停社会人员核酸检测业务,暂停疫苗接种业务。


在目前公布与尹某有关的确诊病例中,还未发现有医务工作者。尹某及其相关病例是否会引发院感,还需等待进一步确诊消息。


截止8月14日,河南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全部在商丘),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6例在商丘)。


8月14日,河南省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称,截至8月13日24时,商丘市虞城县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例,分别为尹某的儿子和女儿、尹某丈夫的两个妹妹。


8月15日,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称,因新确诊病例尹某及其家人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真实报告实际行程,致使疫情防控措施没能及时跟进,导致商丘市疫情出现反弹。


商丘虞城县这场瞒报,可能会引发新的一轮疫情。


在8月3日-12日,商丘连续10天没有出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患者。


就短短13、14日,因为一个孕妇的确诊,两天时间新增了15名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这些数字都在告诉大家,商丘已经成为河南省疫情发展最迅速的地区。短短两天内,商丘为何成为河南省新增感染者最多的地区?


虞城县新增的4个确诊,是亲属关系。分别为产妇尹某的儿子和女儿、尹某丈夫的两个妹妹。


我们结合下商丘原有的病例1和病例2,来捋一下商丘的这个新增感染的时间线:


7月27日,商丘确诊病例1,南某纯,因家属在郑州市六院住院,该患者在郑州陪护,7月27日返商,回到大商新玛特工作。


7月28日,商丘确诊病例2,刘某某,下午14时30分骑车到大商新玛特(与确诊病例1同一个办公室)工作。


7月30日,新增确诊病例尹某丈夫的妹妹郭某某到过商丘大商新玛特,与该市第二例确诊病例刘某某有过近距离无防护接触。


7月31日10时,尹某丈夫驾车带其妻子尹某、女儿回虞城谷熟镇何庄村。


8月3日,郭某某出现39度5的发烧症状。


8月4日,郭某某因2次发烧,然后被测过一次核酸,在晚上被送入医院隔离,然后所有亲属被居家隔离。


8月6日2时,尹某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待产。


8月6日4时至13日,尹某因待产入住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楼产一区43床。


8月13日5时,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给患者开展的核酸检测中,发现一名阳性者。

从之前通报的确诊2例来看,2例确诊者的行动轨迹共同点就是大商新玛特,极有可能那里就是疫情传播地。


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现得阳性者尹某的感染,也是和大商新玛特有关。


8月14日,也有媒体称,8月6日,虞城县的救护车将待产尹某送往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时之前,有试过将尹某送往县医院,但县医院觉得风险太大,随后转运去商丘第一医院。


县医院救护车将尹某与丈夫送到商丘医院门口时,并没有与商丘第一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行对接,转运人员说他们是核酸阴性,不要跟商丘医院说他们来自于虞城县隔离地区,让他们自己陈述来自于商丘的帝景南苑。尹某与丈夫认为虞城县会跟商丘医院沟通,于是与医生沟通就隐瞒了他们家里有隔离人员的情况。尹某家人称此举是受到虞城县疾控部门工作人员的示意。


不过,该报道目前已被删除。


10天无确诊病例,本来就快回归平静,却没想到因为一位孕妇的确诊,河南防控形势再次变得紧张起来。


河南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在8月15日发布通报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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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商丘确诊病例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时的瞒报,全城陪着遭殃。 


   停诊、封闭!3家医院紧急腾空!


8月13日当天,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 


鉴于该市新冠肺炎疫情严重,急需大量医院中转病房,根据省市领导安排,决定紧急腾空市立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民康院区)、睢县中医院三家医院,作为接收病人转运的医院。务必于2021年8月14日8点前将现有病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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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3日起,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帝景南苑北区、睢阳区妇幼保健院、虞城县人民医院东院区、虞城县谷熟镇刘大庄村委何庄村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实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流动,最大限度严防疫情风险传播。


  扬州12人被处理!市卫健委主任被降级  


8月14日晚,扬州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经扬州市委批准,扬州市和相关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对有关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其中有两名卫健委领导被处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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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降级,一撤职,这样的处罚较之前被免职的几位卫健委官员来说,已经是非常严重的处罚!


  河南8人因疫情防控不履职被处理  


河南省商丘市纪委监委获悉,经商丘市委批准,商丘市纪委监委对虞城县疫情防控履职不力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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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阵地”失守了就应该受罚。都说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看不见的“敌人”比看得见的“敌人”更可怕、更难防,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方能战胜“敌人”。


  心存疑惑,防疫不可忽视  


在这次虞城瞒报事件中,依旧有让人困惑之处。


首先,尹某作为密接,健康码按道理是会变色,医院在接收病人时,都会查看健康码,这问题是如何发生的?


其次,尹某和家人没有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真实的实际行程,使疫情防疫措施没能及时跟进,中间的具体细节有哪些,必须要说清楚。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相关规定,不同主体瞒报疫情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瞒报疫情的,相关负责人要受到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依法追究刑责。


医疗卫生机构瞒报疫情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责任人要受到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追究刑责。


个人瞒报疫情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有了疫情就应该尽快将其解决,并且通过各种手段包括全员大面积核酸检测,以及给群众发出密切接触者的提醒来对全社会发出警示,但是有人竟然以为可以骗过社会,还要瞒报,这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完全不负责任的表现。


在这场与病毒的斗争中,需要真诚而不是谎言,否则人类将被病毒打的落花流水。


从自我做起,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做一个诚实的人,联合起来让病毒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