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基层医生被批捕!因为做了这件事……

2021/6/17 13:43:35来源:医学界作者:大鹏

据《检察日报》报道,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的2名社区医生,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海安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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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江苏省海安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黄某存在吸毒嫌疑。根据黄某的供述,公安侦查人员顺藤摸瓜,在盐城市亭湖区抓获毒品卖家江某。


而这批毒品的来源,则让侦查人员大吃一惊!


据调查,毒品来源是从盐城市亭湖区一些社区卫生服务站购买的国家管制类处方药某品牌止咳口服液,销售该药的是多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务人员。明知是国家管制类处方药,在无处方的情况下,社区服务站的医生竟大肆出售,究竟为啥?


据查,案件起于2017年3月,当时盐城市亭湖区无业人员江某来到盐城市某社区卫生服务站,称自己有点咳嗽,要买一盒30袋分量的某种口服液。而这种药物是是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里面含有可待因。


“小编”了解到,可待因又称甲基吗啡,是从罂粟植物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类生物碱,长期大剂量服用会产生快感和幻觉,并容易使人上瘾,产生生理和心理上的依赖,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说白了,这种药物用的好是药,用得不好,就成了成瘾性毒品。


既然容易使人上瘾,而且又是国家管制药品。那这种药品的流通应该十分严格才是。据“医学界”了解,这种该药只有哮喘或者严重咳嗽的患者才能服用,而江某并不是哮喘患者。即便如此,这种药品在计量上也有严格限制。


据了解,执业医师一般只能开两天的药量,即每天3袋,也就是最多可以开6袋,而这名医生在明知道规定的情况下,依大剂量地卖给江某。只为了江某塞给他的200元红包。


事情到这还没完。本以为此事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了,没想到过了几天,江某又找上门来,还要大量购买。该医生怕出事,向当地的卫生站长纪某请示,纪某得知对方以市场价的两倍购买并且还有红包后,便同意出售。


经查实,此后的一年时间内,万某、纪某先后出售给江某至少3000袋。经鉴定,可待因含量共约12.3克,万某、纪某获利至少9000元,另外收取红包900元。


目前,3人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批捕。


其实,近年来医生因涉嫌贩卖毒品的消息屡见报端。


去年,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医生贩卖毒品”案件。据了解,该医生系黑龙江省虎林市一医院负责人,具有开具管制药品的处方权。自2014年以来,该医生违反相关规定,在知道他人购买违禁药品,并且用于非法用途的情况下,仍为虚假的4名病人违法开具处方,并收受他人现金18000元。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


2014年风靡网络的“大力哥”,就是因为长期喝“大力”药水使他神志不清。他喝的药,俗名“大力”——这也是他被封为“大力哥”的原因——是处方药,并非毒品,但超剂量的服用会使人产生严重的依赖性和成瘾性。


最终,“大力哥”在花光家财之后,走上了抢劫的道路。然而却因为抢劫未遂,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他本人也因为“传奇经历”和“奇葩语录”而闻名网络。


如果再往前追溯,《华西都市报》还曾爆出过重庆市江北区精神卫生中心7名医生集体贩毒的新闻,同样是因为违法售卖这种成瘾性咳嗽水。“医学界”了解到,因为购买方便、隐蔽性强、价格低廉等原因,近年来,止咳水成为一种新型致瘾药物,且日益泛滥。


分析人士指出,作为一种处方药,止咳水等国家管制药品的滥用,根本原因还在于药物管理存在问题


2005年颁布实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并将处方保存两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此外,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最后,加强易成瘾药物采购渠道、销售去向监管,从进货源头上把控,掌握全市药品批发单位销售流向,对其采购销售活动实行全程监管都是有效的监控办法。


参考文章

《检察日报》:为了红包竟违规出售“咳嗽水”江苏盐城:3人涉嫌贩卖毒品被批捕

《法制日报》:青少年滥用成瘾止咳药水被列入精神药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