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医疗机构十大处罚案由榜单

2021/2/4 8:36:21来源:卫生健康法制实践

2020年度十大处罚案由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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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污染程度和危险性远远高于普通生活垃圾,处置不当,会造成疾病传播,威胁到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置、管理医疗废物。


法律宣贯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二条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四)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六)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

第四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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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防控无小事。院感工作的不规范往往会造成院内感染,最终造成传染病传播大灾祸,青岛疫情源于CT室消毒不规范的警示尚在眼前。院感防控不仅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影响者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是全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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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贯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组织管理: 1、健全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体系。2、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3、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全体职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基础措施:1、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2、环境与物体表面先清洁再消毒。3、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消毒灭菌应达到相应要求。

重点环节:(一)安全注射(二)各种插管后的感染预防措施(三)手术操作(四)超声检查(五)医疗废物管理


《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爆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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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成为年度最大“黑马”。随着《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本案由呈逐年增长趋势,且伴随于大部分医疗纠纷案件中。


病历是医师记录患者就医过程的文书,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患者再就医的重要参考,也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需要引起医疗机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的高度重视,必须严格按照规范书写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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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贯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