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纠纷本来可以避免,可是为什么又发生了呢
近日,同安区医调委接待了卫生所陈医生来访:患者黄某于2018年3月3日下午独自到洪塘镇某卫生所就诊,主诉头痛、失眠,陈医生给予2ml安痛定肌注,针后黄某称头疼缓解,自行回家后20分钟不慎摔倒,后脑着地致颅内大出血,送医抢救后现昏迷不醒。
医患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双方自行协商无果后,黄某家属拨打市长热线寻求解决途径,最后建议医患双方来医调委调解。
患方认为,陈医生给黄某注射后并未让他在卫生所休息观察,而是让他自行回家,才导致悲剧发生。医方则以陈医生临床诊断无误,是患者称头疼缓解,自己要求离开,认为陈某摔伤与其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