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和医疗争议有关系吗?

2017/6/22 10:00:01来源: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作者:张洋

去惠民县了解情况回来之后,有个别的声音质疑我,你为什么不看看死者的病历调查一下医院有无问题?


这涉及到记者的职责权限究竟是什么?


17号晚间到惠民县,见到了当地卫计局和宣传部的领导,我最先反复问的就是医院在死者手术前的检查是否符合规范,有没有什么问题。第二天到医院里也反复的问了医院领导。得到的回答有两点,第一点是所有检查都是按照医疗标准走的,并没有什么问题。第二点,从头至尾死者的家属都没有针对医疗流程提出过任何疑问,反复念叨的话就是“人好好的怎么就死了”。


有人问你为什么不要求看病历,这其实是错误的。在没有获得患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记者无权查看涉及隐私的病历(部分病历被家属抢走),医院如果把病历给记者看,不仅严重违反医德,甚至是违法行为。


记者不能充当法官判定是非,不能以私德要求他人。在并非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个例医患纠纷问题上,如果患方有合理的诉求,记者的职责是督促医院接受上级审查,监督上级履行职能审查下级医院。而不是患方也没要求,记者就冲上去对医院说你把病历交出来我要审查。


历年来有些媒体犯的错误根源,就是把自己当法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