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学博士刘X X在《健康报·村医导刊》上撰文,认为村医的人格、财产、责任与卫生部门关系复杂,难以界定,所以村医在工作中发生的医疗纠纷与工伤死亡都与卫生部门无关,村医应自己负担。对此观点,作为一名在基层农村工作了二十余年的村医,我颇感惊诧!
首先,我想问:村医是干什么的?村医为谁而忙碌?
新医改以来,村医的工作任务有两方面:
一、国家公共卫生服务。其中包括国家计划免疫,健康档案,慢病管理等,村医忙碌的日常活动包括:工作例会,疫苗领取,上交报表等,这些工作都是在上级卫生部门的安排与管理下进行的,其完成情况也是受上级卫生部门监督与考核的;
二、村民基本的医疗服务。在这方面,村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零利润销售基药任务。
在以上服务中,村医已没有任何权力自行收费,村卫生室的每一分钱收入都来自政府拔款。稍有良知的人都可以看得出村医是为国家、为政府、为卫生部门而劳动,村医,是卫生部门的打工者。因此,村医与卫生部门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成立的,村医应该受劳动法保护这是铁的事实。任何人,任何言论都不可改变!(关于具体的法律条文,村医们己详细列举,在此不再赘述)。
然而刘博士却发出“村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奇谈怪论,可能是刘博士足不出户,也不屑于了解村医的实际情况,闭门造车得出的结论吧?难道刘博士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真的一无所知吗?难道刘博士真的理不清村医与卫生部门的复杂关系吗?好个“法学博士”,你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无视村医辛勤劳动的行径只能遭到百万村医的反对与唾弃!刘博士关闭微博的行为恰恰佐证了这样的事实,你的所谓“行政委托”之说只能是偷换概念,混淆视听,也是站不住脚的!
村医付出的不仅有辛勤劳动,有时甚或是生命的代价:湖南陈泽云医生半夜出诊意外身亡,鲜活生命的消失,却得不到应有的工伤待遇,多么令人寒心与愤慨!
没有村医的付出,就没有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没有村医的坚守,就没有健全的国家医疗体系;没有村医的参与,就没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为了保住三级医疗体系的网底,国家已开始不断强化村医的保障。
各界有识之士和广大医者都积极为陈医生工伤诉讼案奔走呼号,因为陈医生是为人民的健康而亡,是为国家的事业而亡!
而在此时,刘博士却抛出了工伤申请难以成立的谬论,这种危险的言论是在与国家政策、与民心所向背道而然驰!此言论更让村医们义愤填膺!是在视村医生命如草芥!更会让人看到其叵测居心和其心理灰暗!为人所不齿!
同为劳动者,村医为什么就不能享有普通劳动者应有的保障?难道村医是二等公民吗?难道博士的“金身”就比村医的生命高贵吗?敬告刘博士之流:你们可以蔑视村医的劳动,但村医的人格、村医的尊严乃至村医的生命不容亵渎!
如果任由此种言论甚嚣尘上,只能让一百多万村医寒心与失望。今天意外死亡的是陈医生一个人,明天消亡的将会是整个村医群体!
我们定要为陈医生、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权利与待遇,我们有这个信心与决心,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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